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发布的《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第48号),涉及遂宁市1批次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川豐牌48%vol二曲白酒。2020年1月7日,遂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公布该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省局2019年第48号通告遂宁市1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样单编号:GC19510000003936220;抽检时间:2019年7月16日;组织抽检单位: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抽检地点:遂宁市开发区明月路785号;抽检食品:川豐牌48%vol二曲白酒(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18-04-03);抽检数量:6瓶;2019年8月19日,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出具了No:SPE2019A05705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执行标准GB/T 20822-2007《固液法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2019年8月23日,遂宁市市场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向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送达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SPE2019A05705)和《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该超市对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同时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检查,现场发现有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3日生产的川豐牌48%vol二曲白酒15瓶,开发区分局对该批次产品实施了扣押。
(二)下架封存及召回情况
2019年9月16日,开发区分局对上述扣押产品解除了扣押,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对该批产品进行了退货处理。已销售的15瓶无去向登记记录,无法召回。
(三)其他控制处理措施
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销售的川豐牌48%vol二曲白酒的上家为射洪明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该批次产品系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于2019年3月27日购进,共购进36瓶。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向开发区分局提供了射洪明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绵阳市川酒业检验报告》复印件、食品进(销)货凭证(台账)复印件,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切实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开发区分局于2019年9月16日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船山区世纪华联购物中心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遂市监改〔2019〕3001号),并于2019年9月18日将案件线索移交给射洪县市场监管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