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称,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的内容,涉及该局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不合格产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宁市时爽百货秀灵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2019年11月14日,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对南宁市时爽百货秀灵店销售的海福泉纯米酒28±1%vol(生产日期:2014-01-03,规格型号:500mL/瓶,抽样日期:2019-11-14)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SP201911722),该产品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2019年12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及《国家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有抽样不合格海福泉纯米酒28±1%vol(生产日期:2014-01-03,规格型号:500mL/瓶)在售。经调查询问,南宁市时爽百货秀灵店购进该批次不合格海福泉纯米酒28±1%vol共7瓶,4瓶销售给检验机构,剩余3瓶,该产品未流入市场造成危害。我局已于2019年12月20日对其立案调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当事人已将剩下3瓶海福泉纯米酒28±1%vol销毁,并向我局提供了销毁记录。我局已责令其在销售前做好对产品查验进货合格记录工作。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