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24日,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通告称,近期,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第46期),涉及营口市1家食品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
盖州市雪牌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赤山泉糖水黄桃小罐头(规格型号:248克/瓶 生产日期:2019年8月8日),经营口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检验报告编号:YKSGC20190169)该样品阿斯巴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1、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盖州市雪牌食品饮料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生产人员未规范进行操作称量不准确,从而导致该批次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现企业已经将问题食品全部封存并销毁。同时督促食品生产者加强落实员工培训规范操作,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