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

2019-12-25 23:26:30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成都讯(记者 刘铭)为规范食品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行为,提高抽样检测工作质量,推进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承检机构考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强化技术支撑。据悉,该制度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度》明确规定,承检机构应该具备的检验检测能力、组织构架、质控和教育培训水平等;未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允许不得分包或转包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任务;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不得瞒报、谎报;对于可能影响检验真实性、准确性的情况,要及时向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作出书面报告。

《制度》详细规定了四川省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承检机构开展考评管理的适用范围、工作职责、考评内容、考评方法、纪律约束、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指出,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主要采取盲样考核、留样复测、交叉验证等方式,对承检机构任务管理、样品管理、过程控制、结果确认等相关内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检查。根据考评检查情况,采取约谈、警告、责令整改、暂停、终止其承担任务等处理措施。考评检查结果还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任务的依据。

2019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把承检机构纳入考评管理范围,先后开展了盲样考核、报告抽查、飞行检查,不断规范承检机构抽样检验行为,客观评价承检机构工作质量,强化承检机构的考评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与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措施,有力保障了省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高质量完成。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