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19年第136期)》,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乳制品食品24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灭菌乳》(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调制乳》(GB 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不合格产品样品情况:广西百色壮牛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水牛酸奶”,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①<1CFU/g、②<1CFU/g、③1.6×102CFU/g、④<1CFU/g、⑤9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CFU/g、M=5CFU/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样品均未检出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百色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的样品所检项目)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 名称 | 规格 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广西百色壮牛牧业有限公司 | 田阳县城东工业园区东莞园 | 广西百色壮牛牧业有限公司 | 田阳县城东工业园区东莞园二区A-5 | 原味水牛酸奶 | 200g/瓶 | 壮氏乳业及图形商标 | 2019-09-25 | 大肠菌群║①<1CFU/g,②<1CFU/g,③1.6×10²CFU/g,④<1CFU/g,⑤9CFU/g║n=5,c=2,m=1CFU/g,M=5CFU/g | 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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