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2月17日,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号:SP2019L1776
产品名称:山楂蜂蜜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63-2011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单位:湖南株洲姚氏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黄山路203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7月18日,我局接到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的函,内含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编号为SP2019L1776的检验报告。2019年7月19日我局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到湖南株洲姚氏蜂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制作了现检笔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并进行了原因排查。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该批次山楂蜂蜜共生产60瓶,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查封了该批次山楂蜂蜜13瓶(500g/瓶)和山楂蜂蜜原材料2罐(80kg/罐)。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在包装环节,该单位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积极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询问,查找问题原因,并加强关健点控制,加大生产车间巡检力度,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切实增强生产车间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经查,当事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我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对湖南株洲姚氏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