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2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3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600批次,合格591批次,不合格9批次。
其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3批次:
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南大道分店销售的来自天怡(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猪肝(检疫日期为2019年8月21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安市惠客多超市销售的活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22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德化兴南店销售的来自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的上海青(购进日期为2019年8月29日),氟虫腈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50000002932268 | 1 | 天怡(福建)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华林工业园区 | 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莆田荔城南大道分店 |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南大道899号地上一层部分 | 猪肝 | 散装 | / | 2019/8/21 |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μg/kg|88.2|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43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
GC19350000002932337 | 2 | / | / | 福安市惠客多超市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阳头街道荣宏外滩8号楼1层 | 活梭子蟹 | 散装 | / | 2019/8/22 | 镉(以Cd计)mg/kg|1.4|0.5 | 食用农产品 | 第43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GC19350000002932145 | 3 | 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西侧禹州华侨城A地块9#-12#楼负一层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德化兴南店 |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兴南街南门农贸市场二楼 | 上海青 | / | / | 2019/8/29 | 氟虫腈mg/kg|0.032|0.02 | 食用农产品 | 第43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