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1月22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3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600批次,合格591批次,不合格9批次。
其中,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称潮州市潮安区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7日生产的九制雪梅(话化类蜜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清市创客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 g/kg。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水果制品) | ||||||||||||||||
水果制品检测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1488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蜜饯》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水果制品抽检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350000002934196 | 1 | 潮州市潮安区荣园食品有限公司 |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文里灰路头 | 福清市创客超市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石竹街道西环路北段 | 九制雪梅(话化类蜜饯) | 90克/袋 | 荣园 | 2019/8/7 | 二氧化硫残留量g/kg|0.98|0.35 | 水果制品 | 第43期 |
| 福建/国抽 | 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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