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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青岛国轩电池被罚4万余元

2019-11-20 23:24:24 信网

信网11月20日讯 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了解到,青岛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电池”) 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就擅自开工建设两台燃气锅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依据该法,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其进行了较重幅度的处罚,罚款国轩电池人民币肆万伍仟陆佰元。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轩电池成立于2016年1月6日,经营范围包括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生产,太阳能、风能可再生能源产品及设备、节能型光电产品等。

为落实,信网联系到了国轩电池,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向相关同事了解清楚情况后再给信网回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国轩电池的回复。

信网记者 李美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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