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房产>>

常州通报批评工地扬尘 光明地产中国金茂项目登黑榜

2019-11-06 11:39:03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6日讯 (记者 张海蛟) 近日,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通报称,为推进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市大气办关于大气污染扬尘防治的各项要求,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长效管理,9月下旬组织对全市在建工程扬尘防治进行了专项检查,对10个项目通报批评。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通报批评项目涉及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地产”,股票代码:600708.SH)和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金茂”,股票代码:00817.HK)两家上市公司旗下在建工程。

光明地产常州项目土方作业无抑尘措施 5月份违法擅自建设

这篇名为《常州市2019年第三季度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情况通报》显示,通报批评项目:玉龙南路东侧,新龙路南侧地块(CX020516)项目存在问题如下:大面积裸土未覆盖,临时道路保洁不到位,钢板上浮尘、渣土较多,土方工程作业点没有任何抑尘措施,出土时工地大门口没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

玉龙南路东侧,新龙路南侧地块(CX020516)项目建设单位为常州明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明城”);施工单位为上海隆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朱聪飞;监理单位为常州常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为徐世昌。项目属地为钟楼区。

常州明城成立于2018年10月10日,为光明地产旗下子公司。光明地产披露2019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常州明城主要经营地及注册地均为常州;光明地产持股52.00%。

光明地产官网显示,位于玉龙南路东侧,新龙路南侧的项目名称为常州荷樾府。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8.63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为24.97万平方米,总规划楼栋数为20栋,绿化率为30%,容积率为2.2。

今年5月份,常州明城曾遭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因上述项目存在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信用中国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当事人常州明城作出处罚。其违法事实如下:由常州明城投资建设、上海隆盛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施工的常州市玉龙南路东侧、新龙路南侧(CX020516)地块项目,在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情况下,该工程S-2商铺自2019年1月上旬施工。常州明城于2019年3月12日补办了S-2商铺的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常州明城的上述行为属于在未办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常州明城罚款人民币35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六项如下: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光明地产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物流产业链,是集房产开发、施工、物业、冷链物流及产业链等为一体的国内大型国有综合集团型公司。目前,公司拥有下属企业一百多家,下属房产开发、商业房产经营集团、物流集团、物业服务集团(一级)、建筑施工企业(一级)等。

2019年上半年,光明地产实现营业收入73.19亿元,同比增长13.7%。受销售产品结构等因素影响,实现归母净利润5.03亿元,每股收益0.2元/股,同比有所下降。

中国金茂常州项目建筑垃圾随意堆放 未有抑尘措施

通报指出,蓝翼飞机制造厂(CX030423、CX030424)地块项目建设工程存在问题如下:建筑垃圾未集中入池,随意堆放,未有抑尘措施;临时道路保洁不到位,浮尘较多,土方作业点没有任何抑尘措施,部分非作业区裸土覆盖不到位;木工加工点随意设置在施工楼层,木屑、刨花未及时清理,部分易起尘物料未覆盖。

蓝翼飞机制造厂(CX030423、CX030424)项目建设单位为常州龙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为马雷;监理单位为江苏广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监为顾庭亮。项目属地为钟楼区。

据报道,中国金茂以17.4亿元拿下常州钟楼区蓝翼飞机制造厂地块,(CX030423、CX030424地块)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53万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3.17万平方米。

常州龙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0日,为中国金茂子公司。其股东结构如下:宁波宁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00%;智银有限公司持股20.00%。宁波宁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茂子公司。

2007年8月17日,中国金茂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

上述通报强调,部分建设单位,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有效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提出不合理施工要求,纳入总承包范围的土方工程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情况严重。施工总承包企业扬尘防治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现场监理责任心有待提高。对玉龙南路东侧,新龙路南侧地块(CX020516)等10个项目通报批评,根据有关规定对被批评单位进行信用扣分。

下阶段,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批评项目进行“回头看”,实行重点监管、增加抽查频次,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能保持长效管理的施工企业将实施顶格处罚及限制市场准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