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未安装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青岛橡六输送带被罚

2019-10-31 22:59:28 信网

信网10月31日讯 日前,信网(0532-80889431)获悉,青岛橡六输送带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橡六输送带”)带一、带二、带三车间内压延生产线、小硫化机等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安装有机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该司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据该法,2019年10月2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司罚款2万元。

信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依据上述规定,针对青岛橡六输送带的违法行为,2019年10月21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司罚款2万元,限该司于接到该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将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

公开资料显示, 青岛橡六输送带注册成立于2007年6月4日,登记住所为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金岭一路,经营范围包括橡胶、橡塑制品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国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货物进出口。

为核实此案,信网联系到了青岛橡六输送带,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并不清楚该案,需要汇报核实后才能答复,但是截至发稿,该司未答复。信网记者 张孝鹏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