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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琪酵母旗下白砂糖色值不达标 疑为杂质过多

2019-10-25 15:09:56 中国网食品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9年第110期),组织抽检食糖、水果制品和糕点3类食品145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

广西鼎丰城百货商贸有限公司柳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安琪酵母(崇左)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优级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73IU,标准规定为≤60IU。

贵港汇上佳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南宁大饭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饭桌精幼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33IU,标准规定为≤25IU。

田林县利达徕民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广西金光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广西萌猴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白砂糖”,不合格项目为色值,检测结果为130IU,标准规定为≤60IU。

色值是食糖外观的理化体现,是评价食糖品质的重要指标之一,是杂质多寡的一种反映,也是生产工艺水平的一种体现。国家标准《白砂糖》(GB 317-2006)、《绵白糖》(GB 1445-2000)等都对其对应产品的色值进行了规定,并作为划分质量等级的主要依据之一。

田林县利达徕民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广西庭御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冰糖”,不合格项目为还原糖分,检测结果为0.17%,标准规定为≤0.08%。

还原糖分是食糖的品质指标之一,反映了食糖中还原糖的含量,还原糖含量会影响食糖的口感、外观等。还原糖分不达标会影响产品本身的风味。还原糖偏高会使白糖吸潮,不耐贮存,影响白糖的质量。根据《单晶体冰糖》(QB/T 1173—2002)中规定,冰糖中还原糖分应为≤0.08%。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食糖样品还原糖分不合格可能是食糖清净、结晶过程控制不良造成。

七星区石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桂林市袁大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圆肉”,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结果为0.291g/kg,标准规定为≤0.1g/kg。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水果制品样品存在二氧化硫超标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二氧化硫。

七星区石涛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由桂林鑫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柿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结果为0.16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七星区鑫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为桂林鑫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柿饼”,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结果为0.36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脱氢乙酸为具有防腐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北海市铁山港区二姐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北海市海城区利万佳食品厂生产的“三明王(三明治)”,不合格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检测结果为7.7mg/g,标准规定为≤5mg/g。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防城港市防城区冠晨食品厂生产的“奶油软面包”,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测结果为①3.3×102CFU/g、②5.5×105CFU/g、③1.3×105CFU/g、④1.1×105CFU/g、⑤7.2×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4CFU/g、M=105CFU/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糕点样品存在菌落总数超标的情况,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防城港永旺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柳州市雅发糖果饼业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分公司生产的“QQ草饼 紫薯味”,不合格项目为霉菌,检测结果为510CFU/g,标准规定为≤150CFU/g。

霉菌在自然界很常见。霉菌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糕点样品存在霉菌超标的情况。霉菌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生产加工过程未按要求严格控制卫生条件,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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