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2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7期)》。据通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果制品样品7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信息显示,东莞市耀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金津食品厂生产的金津山楂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水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GC19440000596200318 | 1 | 潮州市潮安区金津食品厂 | 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龙坑工业区 | 东莞市耀兴商贸有限公司 | 东莞市常平镇木棆村天鹅湖路3号 | 金津山楂丹 | 55克/瓶 | 文字+图案 | 2019-06-02 | 菌落总数║2800;2800;8400;13000;13000CFU/g║n=5,c=2,m=1000,M=10000CFU/g | 水果制品 | 2019年第37期 | 广东/总局国抽 | 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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