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10月1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0期)》。据通告,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样品7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酸价(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
信息显示,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世纪华联超市悠然蓝溪店销售的、标称合肥春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乐益佳”扬州炒饭(川式香辣)、扬州炒饭(自然原味),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酸价(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肥春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小知识: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承检机构 | 备注 |
合肥春记食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桂王南路66号 |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世纪华联超市悠然蓝溪店 | 金安区三十铺镇悠然蓝溪金街学区房负一层商铺 | 扬州炒饭(川式香辣) | 称重 | 乐益佳 | 2019/04/25 | 酸价(以脂肪计)║4.1mg/g║≤3mg/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初检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该结果为复检结果 |
合肥春记食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经济开发区桂王南路66号 |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世纪华联超市悠然蓝溪店 | 金安区三十铺镇悠然蓝溪金街学区房负一层商铺 | 扬州炒饭(自然原味) | 称重 | 乐益佳 | 2019/06/20 | 酸价(以脂肪计)║4.6mg/g║≤3mg/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初检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 该结果为复检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