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9月26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标称贵州黔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黔康情人果,经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贵州黔宝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小知识:防腐剂是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迟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常见的防腐剂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钠盐等。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该项目不合格,可能是企业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过量添加多种不同防腐剂所致。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附件: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贵州黔宝食品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龙山镇播箕桥 | 贵州黔宝食品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龙山镇播箕桥 | 黔康情人果 | 265克/袋 | 图形 | 2019/4/7 |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1.08║≤1 | 初检机构: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