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06号。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H006号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检验报告编号: NO:SP201910168
产品名称:鸭蛋
不合格项目:氧氟沙星
规格:14.0元/kg
被抽样单位 :荷塘区千味食品商行
经营地址:株洲市荷塘区桂花路29号雅立爱家湾1-028号
二、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情况:
2019年06月18日,我局派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当日启动核查处置工作,执法人员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购进不合格鸭蛋,并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三、产品控制情况:经调查,荷塘区千味食品商行于2019年5月23日购进了鸭蛋5KG,抽检了2KG,单价(售价)14.0元/kg。该店未提供供应商的相关资质和采购凭证,未提供相应的采购、销售台账,无法确定购进价格,无法召回已销售的产品。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通过排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荷塘区千味食品商行采购经营了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当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停止销售不合格农产品。整改复查结果合格。
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荷塘区千味食品商行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进行处罚,根据《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暂行)》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之规定,对你予以如下行政处罚: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株洲市荷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