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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标签项目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 天津市红山晶蜜饯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

2019-08-05 13:35: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天津站出具的检验报告(抽样单编号GC19110000001530726),天津市红山晶蜜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糖山楂汉堡(12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8年12月29日,经抽样检验,甜蜜素(以环已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近日,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核和查处置情况。

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6月5日向天津市红山晶蜜饯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检验报告涉及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及产品外包装。现场查明,该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将生产的不合格批次黑糖山楂汉堡25箱,销售到北京地区经销商。天津市红山晶蜜饯食品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6月5日发布召回通知,召回已售出的上述批次不合格黑糖山楂汉堡。由于销售时间过长,无法召回该批次不合格产品。

天津市红山晶蜜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签项目不符合法律规定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25元,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津市监蓟罚﹝2019﹞360号。

经该企业对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进行排查,严格规范食品标签的使用。下一步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对食品原料、标签的使用管理,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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