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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通知

2019-07-22 15:42: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22日,山东市场监管局、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称,2020年1月1日起,未获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的,不得从事生态环境监测(检测),生态环境部门不在认可其出具的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数据和报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检测)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pdf

(责任编辑:广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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