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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管局:1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抽检不合格

2019-06-04 00:40: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5月31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0期)。据公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产品信息: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润华店销售的新鲜乌鸡(鸡肉)(购进日期为2019年1月1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据介绍,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31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残、呋喃代谢物、氯霉素、土霉素、金霉素、恩诺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磺胺类、4-氯苯氧乙酸钠等指标。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SC19350000360250058

1

/

/

泉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润华店

刺桐西路润华商厦负一层

新鲜乌鸡(鸡肉)

/

/

2019/1/16

氧氟沙星μg/kg|49.0|不得使用

食用农产品

20

 

福建/省抽

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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