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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续约中介费该不该交?业内:中介无权再收取中介费

2019-05-06 14:39:50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5月5日消息(记者潘毅)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些租房交易中,租客每续签一次租房合同就需要向房产经纪公司支付一次中介费,这一现象给租房者带来困扰,备受诟病。业内人士指出,续签时不存在居间方,中介无权再收取中介费。

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房东会将房子长期委托给中介管理,租客续约时联系不到房东,给中介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在中介把控房源转租权的情况下,如果既向租客收取中介费又从房东一方赚取租金差额,本身就已违规违法。

张大伟说:“在很多市场交易中,中介把控了房源的转租权,在第一年他和客户签约之后收取的中介费本身就是违规违法的,如果在第二年再次收取,其实相当于又收了代理的差价部分,同时又收取了中介的费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认为,中介在第一个合同期期满后再向租客收取续约佣金,有可能涉嫌价格欺诈。他说,中介是代房东跟租客签订合同,实际其权利是房东授予的,跟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续签,房东不可能向租客收取佣金,两者是合同的双方当事方,而不存在居间方,因此中介收取佣金没有合同的依据。中介公司如果重复收费,有可能涉嫌价格欺诈。

同时,张大伟指出,因为供需结构比较紧张,房源比较少,租户属于一个“弱势群体”,没有什么话语权,因此定价权掌握在控制房源的中介或者一些公司手中。要根本上解决此问题,还需在法规完善、宣传完善、执法完善的基础上增加租赁房源的供给。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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