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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整治工作经验介绍

2019-04-18 16:05:54 中国市场监管报

积极履行职责 整治规范并举 服务发展大局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整治工作经验介绍

编者按

今明两天,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研讨交流各地监管工作的经验做法,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进行部署。

近年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出台有效举措,创新监管手段,在规范引导、隐患排查、风险预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但因其生产经营主体量大、分布面广、流动性强,又普遍存在生产条件简陋、工艺技术落后、从业者食品安全意识偏弱等问题,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客观存在,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多困扰。

在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治理过程中,既要取缔、治理“黑作坊”,又要呵护诚信守法经营的小作坊健康发展,引导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守牢安全底线、传承发展壮大。可以说,这项工作意义重大,要求高,政策性强。为此,本版刊登六地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经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业务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内蒙古

规范管理 保护传统 形成特色

建设园区助小作坊提档升级

内蒙古自治区有小作坊16556户,散布在全区14个盟市,除了生产面食、酱菜等群众日常消费的食品之外,还有很多生产具有内蒙古地域特色的传统乳制品、肉制品等食品品种。

为了推动小作坊健康发展,并保留民族化、传统化、特色化,自治区2015年便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制定小作坊管理地方法规的省区市。

2016年,自治区又制定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及监督管理办法》,在全区实行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对小作坊开展审查登记建档工作。截至目前,按照《办法》取得登记证的小作坊有16276户,占小作坊总数的98.5%。

多年来,内蒙古不断探索小作坊集中监管工作模式,创建食品加工园区,引领小作坊提档升级。多年的实践表明,小园区承载大战略,园区建设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食品安全、有利于城市管理、有利于发展和保护地方饮食文化、有利于民生,是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有效手段和成功实践。目前,内蒙古有食品生产加工园区112个,已有15.8%约2615户的小作坊进入园区。

政府主导推动 统一规划

自治区政府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三年建设方案》,作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全区每个旗县市区至少建设一个小作坊园区和一个集贸市场,并将该要求列入食品安全年度考核指标加以强化。

目前园区建设呈现多种模式,有民建公助模式、政府主建模式、回购返租模式、自建公助模式等;部分园区则是利用已有的有形市场经改造再利用。

各地小作坊园区建设紧贴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以更加重视社会管理、更加重视关注民生的理念,把园区建设与“创城”和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各项工程结合起来。由此,市场监管部门也把监管工作融入提升城市品位、推进城乡管理现代化的大局工作中去,全区形成一批市场有需求、质量有保证、监管跟得上,既适合小作坊生产、又能体现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实现了扶优限劣、规范发展。

运营模式多样 呈现特色

园区的管理运营主要有民营(自建自营)、国营(园区管委会运营)、自营(园区商户组织运营)三种方式。各地政府给予入园小作坊减免房租、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

各园区立足实际,着力拓展营销渠道,呈现出各具地方特色的运营模式。如通辽市科尔沁区财政一次性投入8.3亿元,建成园区的六大中心——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生产流程监控中心、原材料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和电商服务中心,拥有集成化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智能化物流配送系统、电商平台等多种系统。乌兰察布市在布局设计上则突出便民要求,园区建在城市中,每隔5公里设置一个小作坊集中区域,确保市民步行最长半小时就可以买到所需食品。现中心城区集宁区的小作坊已100%入园入市,全市11个旗县市区小作坊入园入市率达80%。

创新监管模式 树立标杆

几年来,内蒙古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基本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监管”的区域监管模式。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开展小作坊示范店建设工作。各地实行典型引导,示范带动,精心打造一批行业标杆店,逐步统一行业规范标准,收到了“提升一批、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监管效果。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食品生产加工园区生产经营户成立园区食品协会,成功注册“罕台”商标,走出了一条品牌发展之路。一些园区内统一推行“十公开、八统一、三推行、两引导、一监控”管理模式,即公开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监管人员、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承诺书、检测报告、监督文书、食品质量安全量化等级、投诉举报电话;统一规范管理、信息公开、生产流程、档案记录、食品标识、园区品牌、集中检测、运输配送;全面推行“一票通”购销凭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监督、二维码电子追溯;引导园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行“明厂亮档”,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加工园区监督;在园区内小作坊关键控制环节实施24小时全程视频监控。

建设小作坊园区,逐步实现了小作坊集中管理,促进其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提档升级,已成为内蒙古小作坊监管工作的主攻方向。为了让园区建得起、用得上,让小作坊经营户留得下、干得好,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做好自治区小作坊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纳入自治区人大2019年度立法进程。同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还将指导地方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行动,推动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力争使20%小作坊提档升级,进入食品企业行列。

江西

立法引领 高位推动 强化监管 注重服务

多举措解决小作坊大问题

小作坊不“小”——总量不小、问题不小,而且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积极推动食品小作坊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统筹规划,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取得了积极成效。

立法引领 推动法治化管理

江西现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8262户、从业人员5万余人。然而由于立法上的空白,其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基层监管缺少法律手段。

为解决这一突出问题,2016年江西省深改委将食品小作坊等“四小”立法工作纳入重点关注项目,省人大将这项立法工作列入年度确保立法的项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食品“四小”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全国省级层面首次启动特定问题调查这一法定监督方式。2017年5月1日《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正式实施。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江西省食品小作坊依法治理的空白,标志着全省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步入法治化轨道。

高位推动 实施三年提升计划

针对全省食品小作坊的现状,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调研,在反复征求发改、工信、商务、卫生、住建、文旅、公安、广电、司法等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报送了在全省实施食品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9年1月3日,江西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江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计划》。

按照“清理整治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江西省计划通过三年的努力——第一年清理整治,第二年进行提升,第三年引导集中化、品牌化发展,建立传统食品技艺非遗保护机制,引导食品小作坊逐步规范发展。

同时,该局将三年提升的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明确了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监管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江西省“四小”条例颁布实施后,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采取清查登记、专项整治、宣传教育“三管齐下”的措施,逐户检查,分类施策,从整体上解决食品小作坊无序生产经营的问题。

实施清查登记。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并下发《江西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了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个季度进行一次调度、一次通报,去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了全省小作坊的清查登记工作。

开展专项整治。该局印发两万份关于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的通告,在人流集中地广泛张贴,发动群众进行投诉举报,严厉查处“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强化日常监管。该局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禁小作坊生产加工高风险食品。对获得登记证的小作坊采取“双随机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督促严格原料采购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规范生产加工行为。

注重服务 优化小作坊发展环境

食品小作坊是长期存在的市场主体,往往是群众就业创业的起点,也是不少家庭谋生的依托。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实施严格监管的同时,特别注重对小作坊业主的指导、扶持、帮助。

开展便民登记。江西省对食品小作坊登记实行就近登记,可以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申请,也可以向所在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还可以向所在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该局自主开发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系统,于今年1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启用,实现了食品小作坊登记“一次不跑”。

加强帮扶指导。各地面向食品小作坊业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针对地方特色食品,鼓励小作坊业主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全省目前共有60多项食品纳入非遗项目,有13项食品纳入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一批食品非遗项目及传承人获得了相应的财政补贴,传承了地方特色饮食文化。

引导集中生产。全省加强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建设适合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的集中加工区。鹰潭市集中建设了豆制品、米粉集中加工区,采取社会资本运作、政府补贴租金的方式,市区内26户取得登记证的小作坊入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吉林

坚持一个中心 守住安全底线

综合施策谋划小作坊监管工作

近年来,吉林省高度重视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实施了《吉林省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提升三年规划》,并把食品加工小作坊综合治理纳入全省民生实事工程,以省委文件的形式进行安排部署,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截至今年3月,吉林省共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974户。

2013年以来,吉林省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许可管理,目前全省食品加工小作坊持证率达80%以上,其中白酒加工小作坊持证率达到100%。属地监管部门对辖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实现了全覆盖检查,2018年全省共检查小作坊7081户次。

小作坊关系大民生,吉林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首先从法规制度层面谋划好小作坊监管工作。2012年9月28日吉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6号)正式公布了《吉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并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2014年12月,《吉林省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作为配套文件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全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实行许可管理的方式。2019年,为了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食品,吉林省委省政府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综合整治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和政府重点工作,作为关心群众切身利益、解决群众身边事的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

落实两个责任 确保质量安全

两个责任即小作坊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

针对大多数小作坊普遍存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业主法律观念淡薄、加工设施设备简陋、生产工艺简单的特点,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积极引导小作坊业主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依法依规生产观念,指导帮助小作坊培训从业人员。2018年全省共培训小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2300多人次。鼓励小作坊业主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对其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帮扶整改到位,不断提升小作坊自我发现、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

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审查审批、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从2018年年初开始,吉林省实施“小作坊食品安全三年提升计划”,按照打击取缔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2018年重点完成白酒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工作,全省共取缔不具备发证条件的白酒小作坊73户,获证白酒小作坊958户,获证率达到100%。2019年重点开展肉制品和食用植物油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工作,实现年底前持证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2020年重点开展酱腌菜、豆制品和其他产品加工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工作,届时全省所有食品加工小作坊将全部持有生产许可证。对“黑作坊”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处取缔一处,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仅长春地区2018年就取缔黑作坊69户,立案查处43起,罚没41万元。

把好三道关口 严控安全风险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严把原料进货查验关、严把生产加工关、严把成品检验关三道关口,查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要求小作坊必须按照生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使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内容一致,严防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添加和使用工业明胶、工业盐、工业卤水、工业酒精、硼砂等工业物质或非食品原料;针对绝大多数小作坊自检能力不足,缺少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将小作坊产品监督抽检纳入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专项抽检资金,做到监督抽检全覆盖。针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及时公布抽检信息,约谈小作坊业主,跟踪问题食品后续核查处置和整改情况,及时消除了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记好四本台账 做到全程可溯

一是记好采购台账。要求小作坊业主真实、完整记录所采购的每一批原辅料信息,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逐一登记,并按照规定期限妥善保存。

二是记好生产台账。建立生产投料记录,包括投料种类、品名、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数量等,时刻警醒小作坊业主应当按照申请许可时提交的工艺流程和参数生产,杜绝随意盲目生产。

三是记好检验台账。针对小作坊检验难的问题,因地制宜,从全省小作坊实际情况出发,不要求做批批检测和全项目检验,而是引导小作坊业主有针对性地做好关键项目的检验,比如白酒检验甲醇、氰化物等指标,植物油检验酸值、溶剂残留等指标。

四是记好销售台账。要求小作坊业主如实记录销售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在本县行政区域及与邻县交界的村屯、乡镇内销售。市级城区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仅限于本市城区内销售,不允许跨区域销售。全省统一规范了上述小作坊采购、生产、检验、销售记录样式,指导督促业主及时准确记录食品生产全过程信息,重点记录关键控制点信息,同时鼓励小作坊运用信息化手段记录信息,做到生产全过程质量可追溯。

山东

立标定规 加强整治 扶持壮大

着力破解小作坊监管难点

山东是食品产业大省,食品加工小作坊已成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传承饮食文化、与百姓日常密不可分的产业。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一直高度重视小作坊产业监管,在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探索小作坊监管工作新模式,小作坊加工食品整体质量安全,产业发展稳定。截至2019年3月底,全省共登记食品小作坊51651户。

推动法规出台 加强排查登记

2015年新《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小作坊监管地方立法。2017年6月1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食品小作坊监管和服务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食品小作坊从业条件、生产经营操作规范、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明确了登记、风险分级等制度,并明确小作坊禁限生产食品清单。

各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开展辖区生产加工小作坊排查,督促引导生产加工业户及时办理登记,逐步将食品小作坊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做到底数清、登记全、消除监管盲区。

省局制定《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小作坊登记程序,以规范性文件印发全省。各地先后出台有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秩序,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省小作坊及时登记率保持在95%以上。

规范健康发展 强化监督抽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全省部署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行动,制定“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要求,食品小作坊必须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登记备案凭证、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公示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留存进货票据、生产经营符合规范要求、保持场所清洁。通过监督引导,这六项标准逐步成为食品小作坊的行为标准、消费者的评价标准和公众的监督标准,有效促进了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

为了让小作坊持续健康发展,省局统一制定印发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指导各地日常监管工作。各地将小作坊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检查要点表确定重点检查内容。同时,加大对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抽检力度,县区局将小作坊生产产品纳入监督抽检计划,并注重发挥利用快检手段,排查隐患防范风险。2018年,全省组织抽检小作坊加工食品12783批次,合格食品457批次,不合格率为3.58%。

坚持问题导向 开展集中整治

针对日常监管、监督抽检发现和广大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小作坊问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适时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先后围绕农村食品假冒伪劣治理,部署开展食用油、肉制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等多项整治行动。

整治工作以食品加工小作坊为重点业态,深入乡村、街道、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开展食品加工业户摸底排查。全系统坚持规范提升与严打重处并举原则,加强行刑衔接,对恶意掺杂使假甚至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业户严打重罚;对有提升空间的主动帮扶提档升级,全省基层监管人员开展了“我在一线助规范”行动,每人确定一个有升级空间的小作坊作为帮扶对象,指导帮助小作坊做大做强。

省局加大对市县监管工作的指导,省局领导亲自带队,组成13个督导检查组到市县开展督导检查,采取双随机、暗访暗查等方式检查农村食品小作坊450余户,下达整改通知书110个,停业整顿8户;对3个问题较多县进行了通报,切实落实属地责任。

探索园区建设 引导抱团发展

山东地域辽阔,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各地的饮食习俗存在很大差异。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以食安山东品牌建设为统领,各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市县创建,立足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在实践中求实效,在创新中求突破,不断创新小作坊监管新路径。

青岛探索“政府扶持、专业合作、集中加工、园区管理”的食品小作坊管理方式。崂山王哥庄大馒头加工基地、即墨汪汪泊薯条加工基地等9个小作坊园区建设取得成效。济南、枣庄等按照“一业一示范,一镇一标杆”的思路,积极引导传统特色食品小作坊实现抱团式发展。在2016年成都召开的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现场会上,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对青岛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建设给予了肯定。

浙江

坚持新发展理念 促进高质量发展 满足高品质生活

治理小作坊 服务大民生

被称为山水江南、鱼米之乡的浙江省,其丰富多样的食品原料和悠久的饮食文化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品种繁多、富有地方特色的食品。然而,伴随着浙江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作为传统特色食品主要载体的食品小作坊也遇到“低散加工污染与美丽生态建设、传统简陋工艺与现代规范标准、亦工亦居环境与食品安全底线”等诸多矛盾。

面临困境,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切实抓好传统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力争使其成为促进高质量发展、满足高品质生活的民心工程。

抓机遇聚合力 破单打独斗

食品小作坊的治理需要多部门综合施策,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做到三个主动融入,力求从根本上扭转小作坊治理被动、反复的局面。

主动融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大决策大行动,从根子上解决许多小作坊长期存在的私搭乱建、违规排放等脏乱差顽疾。

主动融入“乡村振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大环境大背景。各地抓住机遇,纷纷争取政府出台培育扶持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激发食品小作坊业主创业创新活力。

主动融入“民生实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大民生大工程。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把“打造500户名特优食品作坊”摆在民生实事首位,经过努力,全省共建成621户名特优食品作坊。同时,市场监管部门精准对接、精准服务西湖龙井茶、义乌红糖、梨膏糖等食品加工非遗保护项目,引导非遗手工技艺传承人将食品小作坊组织起来,使其生产规模扩大化、产业化。

抓立法定标准 破制度短板

长期以来,食品小作坊法规规范缺失、不适用等问题一直困扰基层监管人员和小作坊业主;标准过高导致大量小作坊难以入门而游离于监管视线之外。为此,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积极推动建立完善与食品小作坊等小微主体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各项管理规范。

推动地方立法。省人大出台地方法规《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管理规定》,配套的登记管理办法、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等规范性文件也相继出台。

推动出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针对传统食品行业存在卫生、安全、品质等短板,该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历时两年制定出台《食品小作坊通用卫生规范》,明确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切实厘清职责边界和监管要求。制定出台《关于明确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及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部分职责不清或交叉事项,明确登记分类和监管责任主体。

抓改革优环境 破营商制约

围绕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要求,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就优化食品小作坊营商环境积极探索实践。

抓负面清单管理,减少对传统食品加工限制。通过梳理发布食品小作坊负面清单目录,适当放宽、减少对传统食品加工的限制,解决原来小作坊许可目录覆盖面小、门槛高,许可不了又取缔不了的问题。

抓主体资格核准,简化登记审核要求。充分发挥现有市场监管体制的优势,重点抓好主体资格核准,采取证照联办、合并审核等便民利民措施,确保小作坊纳入监管视野。

抓全程监管,简化环节监管要求。针对小作坊具有多业态、复合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统一的小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制度,明确基础条件和规范要求,统筹安排监督抽检和执法检查。

抓整治促转型 破发展瓶颈

省局坚持整治、规范、提升多措并举,组织实施《浙江省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目前初步呈现硬件条件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行业发展集约化的良好态势。

规范建档,精准监管。依托全省基层监管网络,充分发挥基层乡镇(街道)协管员、村(居)信息员的作用,完善小作坊基础信息,建立健全档案。目前全省已登记食品小作坊9216户。

强化整治,压实责任。全省将食品小作坊的整治规范和名特优作坊的培育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食品安全考核内容。三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关停取缔食品小作坊近5000户,食品小作坊加工场所环境卫生达标率85%以上。

集聚集约,转型提升。针对传统特色食品,“一品一策、一坊一策”,开展“区域集中、精品示范、旅游展示、协会推动、龙头带动”整治提升项目。按照“统一厂区、统一采购、统一排污、统一管理”要求,集中打造16个小微食品加工园区,推动一大批小作坊入园集聚,年产值约4.3亿元。推动余杭蜜饯、场口土烧等行业协会联盟标准的制定,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区域品牌建设,探索二维码追溯、阳光作坊等互联网技术,推进传统食品行业转型提升。

政策扶持,明确导向。省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对“名特优食品作坊”奖补5000元,对“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奖补10万元。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地共出台各类扶持政策30余项。

陕西

加强法规体系建设 扎实促进规范提升

加强小作坊监管 擦亮地方美食名片

陕西美食历史悠久、名扬天下,和名胜古迹一样对中外游客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这些美食的生产者很多为小作坊。一直以来,食品小作坊规范整治都是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出台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勇于创新,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活动,全省食品小作坊整体面貌大为改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目前,陕西省基本实现食品小作坊“五化”,即管理制度化、检验清单化、包装规范化、加工阳光化、排放达标化,初步探索出一条食品小作坊加工园区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路子。

健全法规 夯实监管基础

长期以来,食品小作坊一直生存于政策边缘,屡屡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2015年7月,在省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出台,省局及时配套制定《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目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一票通”制度》等文件。去年,针对食品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和高风险品种,该局又制定印发《陕西省白酒小作坊生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其中,7项规范性制度文件是全国率先出台。

食品小作坊法规体系建设,基本解决了长期以来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缺失规范、检验监管无标准无依据的问题,使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及生产加工过程有章可循,从业者对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和风险控制点熟悉掌握,监管人员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实现既提高小作坊规范管理水平、又确保食品安全双赢的目的,得到省级领导的批示和肯定。

严格标准 确保许可质量

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省局对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有关事项和各级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作出专门的规定。

一是建立省级信息化系统。为实现许可、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该局专门研发食品小作坊综合信息系统,建立食品小作坊许可程序和流程,实现许可工作制度化。

二是调查摸底,掌握实情。为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各市县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优势,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了全省食品小作坊的底子,逐户建立监管档案,为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是积极帮促,提高许可质量。各区县均设立服务窗口,及时受理小作坊许可申请,限时组织现场核查,作出许可决定,发放证书,所有数据及时上传省局信息系统,建全监管电子档案。截至目前,全省21342户食品小作坊信息已录入省级监管信息系统,电子监管台账健全,实现了网络化监管。

强化监管 整治真抓实干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工作优势,按照掌握的食品小作坊基本情况,健全制度、明确监管责任、科学抽检、整治标签标识,确保监管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按照《陕西省“三小”规范提升工作方案》,该局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夯实责任,把“一票通”制度落实情况作为突破口,使食品小作坊的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风险可掌控、责任可追究”;通力协作,严查重处,对黑作坊产生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定期督查,推进整治工作,形成上下齐动、真抓实干、全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2018年,全省共检查食品小作坊6.8万户次,关停的小作坊560户;责令整改1475户,立案调查268户。

创新思路 强化风险管控

结合食品小作坊的监管现状,该局制定《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风险与信用分级管理工作规范》,使风险管理与日常检查、预警公示、专项督查、专题培训等工作有效融合,评定方式简便,结果使用直观,进一步强化了食品小作坊的风险管控,引导守法诚信经营,促进监管部门把有限的力量更多用于高风险、低信用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食品小作坊监管,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为此,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大胆创新,在全面强化食品小作坊风险与信用分级管理工作的同时,把园区建设作为强化食品小作坊监管的抓手。

在省局的全力推动下,各地市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园区建设和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作,西安市未央区汉风小镇食品加工产业园还成为食品小作坊示范园。

园区建设既规范了食品生产管理,又有效解决了制约小作坊发展的场地问题、污水处理问题和营销推广问题,使食品小作坊走上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之路。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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