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8日讯 日前,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开出的京环境车罚字〔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博新凯立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处罚。
京环境车罚字〔2018〕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7月25日对北京博新凯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京销售的厦工牌XG918I型轮胎式装载机未在北京市环保目录内。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四千三百一十元三角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