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雅琴 华成明 近日,为进一步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云南省昆明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四个最严”要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及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扎实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意见》指出,到2020年,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更加成熟,监管制度更加健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保持在较高水平,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70%以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验收。
《意见》明确了在全市范围内高质量抓好“六大放心工程”,即肉菜市场放心工程、粮油放心工程、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食品“三小”行业放心工程、农村自办宴席放心工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放心工程等。破解监管难题,凝聚创建合力,巩固创建成果;明确全面提升十项重点任务:地产食品质量、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监管效能、严格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抽检和风险监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大胆探索实践、强化督查考评等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意见》的出台,有力巩固、提升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阶段性成果,是结合昆明市实际,推动创建工作向全域共建、全员共创、全民共享的线路图;是着力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风向标。标志着昆明市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深度治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