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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公安局敦促314名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19-02-19 11:32:37 南海网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2月1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高鹏)2月18日,东方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314名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东方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东方市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以及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总体工作部署,东方市公安局于2019年2月17日凌晨6时组织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雷霆二号”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摘帽4”集中收网行动。

经审讯深挖及案件研判,发现仍有314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在逃。为了落进一步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针对甄汉平、曾亚强等314名在逃人员面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甄汉平、曾亚强等314名在逃人员务必在2019年2月19日18时前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投案的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积极退赃退款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二、对在规定时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

三、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不得为其提供任何资助、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否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涉案人员扭送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五、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和保护。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获或直接扭送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杨警官13976528199、陈警官18789789809)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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