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19日讯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开出的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兆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评条例 ,被罚款20万元。
京环保监察罚字〔2018〕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环保局于2018年8月14日对北京兆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北京兆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增加人工制砂项目已于2002年取得昌平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昌环保管字[2002]第1288号),2003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2018年7月20日最后一次进行生产,但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环保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二十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