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台湾地区法源法律网讯,11月6日台湾地区“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 1071302587 号公告修订《原料粪肠球菌(Enterococcus faecalis)及屎肠球菌(Enterococcus faecium)的使用限制》全文 3 点;并自2019年7月1日生效.主要内容包括粪肠球菌(Enterococcus faecalis)及屎肠球菌(Enteroc-occus faecium)未经确认其食用安全性前,不得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业者如有使用需求,则应检具菌株(strain)的基本资料(包含学名、来源及品系鉴定等)、该菌株的详细生产加工过程(包含其培养方式、条件及其安定性等)、品管及储存方式、预计使用方式及用量、安全性证明(包含基因毒性、90天喂食毒性、致畸试验、全基因体序列、毒力相关因子检测、抗生素抗药性检测)及不具致病性证明等其他必要性资料,送卫生福利部提出申请并确认其食用安全,经公告后方可作为食品原料使用。详见:
https://www.lawbank.com.tw/news/NewsContent.aspx?AID=4&NID=155924.00&kw=&TY=1,19,20,21,22&sd=2017-11-06&ed=2018-11-06&total=8191&NCLID=&ls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