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河北省对重要河湖违法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整治专项行动

2018-10-19 13:05:17 河北新闻网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赵红梅 通讯员张俊青)按照河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近日,河北省水利厅制定了《河北省重要河湖违法开发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方案》,10月15日,经河北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

方案要求,以全面推进落实河(湖)长制为统领,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采取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的措施,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重要河道、湖泊、水库违法开发建设项目整治专项行动,整体提升防洪保安能力,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可靠水安全保障。

方案明确,2018年底前,对95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主要河道、62座大中型水库和白洋淀、衡水湖等重要河湖以及北京、天津划为饮用水水源地的水库上游所有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包括房地产项目、旅游开发项目、工业园区、养殖场及其他房屋建筑等。专项整治要清建结合。“清”就是依法清除阻碍河道行洪和护堤地内的违法建筑,“建”就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新增违法开发建设项目。

方案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当地重要河湖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清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细化完成整治任务的具体措施。10月31日前,对重要河湖违法开发建设项目逐一进行调查摸底,重点核查核实项目类型及建设时间、内容规模等,并逐一进行登记,建立整治工作任务台账。12月底前,对纳入整治工作任务台账的违法开发建设项目,要采取超常规措施,集中开展清理整治。

方案指出,11月中下旬至12月上旬,河北省水利厅将组织专门力量,深入一线真督实察,推进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同时,加强整治成效考评,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2018年度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