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18讯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开出朝环保罚字〔2018〕3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岳风云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罚款3万元。
朝环保罚字〔2018〕3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8年7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五岳风云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单位向大气排放粉尘,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环保局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处三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