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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2018”第二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完成整改 39人被问责

2018-09-18 11:05:39 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清废行动2018”第二批13个部级挂牌督办的问题主要涉及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处置以及相关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认为,这些问题存在两个突出特点:个体废品收购站、小作坊窝点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违规收购、贮存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荆江大堤外侧某处,有一无证经营废塑料破碎加工点,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该点堆放大量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涂料桶等;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株良镇温沙高速公路旁,江西超峰建材有限公司厂房后露天堆放41个废旧机油桶,其中9个装满废旧机油,另有一个埋入地下、四分之一露出地面的油罐,地面油污渗透严重……近日,记者从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了解到,经过现场核实,上述被列入“清废行动2018”第二批13个部级挂牌督办的问题已经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这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主要涉及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处置以及相关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其中,江西省4个、湖北省2个、浙江省2个、江苏省2个、湖南省1个、上海市1个、贵州省1个。

环境监察局通过对上述挂牌督办问题分析,总结其中一个突出特点是个体废品收购站、小作坊窝点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违规收购、贮存危险废物。尤其是个体废品收购站,非法收集废机油桶、废油漆桶等,并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堆存。虽然涉及的危废数量不大,但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隐蔽性,打击难度较大。有的废旧塑料颗粒加工点,清洗加工废农药瓶、医疗废物、废机油桶等危废。例如: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江西省贵溪市、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等地均有类似问题。

另一个特点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法制意识不强,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露天贮存,有的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未张贴危废标识。例如:江苏省仪征市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芳纶实验车间内存放有约200桶聚合废渣,重约6吨,属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存放;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浙江友邦铝业有限公司拆除轧机过程中的废机油、油泥等危险废物在厂外露天堆存,部分洒落在未进行防渗处理的地面。

同时,也存在部分涉及危险废物的历史遗留问题。个别地方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堆存,个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关闭后遗留的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例如:湖北省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非法倾倒堆存近30吨油泥、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因时间跨度长,无法进一步溯源;江苏省高邮市光明化工厂2016年3月被当地政府关闭后,厂区内还存有400吨未依法处置的精馏残渣。

据介绍,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上述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针对13个问题,共对6家违法企业和3名个人实施高限处罚,并采取关闭取缔、移送刑事拘留等多种手段予以严厉打击。

目前,累计罚款金额达10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1万元,关闭取缔作坊窝点3家、移送公安部门实施刑事拘留5人。例如,针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金星村六灶港旁一非法冶炼废旧铝作坊堆存500吨废铝渣,部分流入六灶港支流河道内问题,浦东新区城管执法局对该非法作坊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两个,分别拟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和处罚70万元,以及责令恢复原状和处罚900元的决定;针对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鸿源再生能源回收处理有限公司厂区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随意堆放问题,兴义市公安局以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立案调查,依法将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该公司前法人王锋等4人刑事拘留。

而对涉及危险废物问题的问责也同时启动。记者了解到,这批13个问题中共有30名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地方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占比达60%。从各地问责的情况看,充分体现了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决定和态度。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主要在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受到处分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有近90%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除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外,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央企,对9名相关责任人实施了问责。由此可见,问责人员更加全面。

环境监察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推动各地解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缺口大、监管职责不清、监管能力不足、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等问题,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察,对查实的失职失责行为实施移交问责,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经济日报记者 曹红艳)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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