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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今后三年贵州要这么干

2018-08-08 09:00:02 多彩贵州网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邵梦洋)8月7日,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获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未来三年,贵州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达到怎样的水平,如何保障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总体目标

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以解决设施能力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导向,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率,进一步加快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效率,促进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底,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达24010吨/日,贵阳市、贵安新区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其他设市城市达95%、县城达80%、建制镇达70%,建立较为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

具体到每年:

2018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200吨/日,建设240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

2019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1900吨/日,建设160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

2020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10吨/日,建设139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

重点任务及措施

加快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结合城镇建设现状、发展需求,合理规划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用三年时间,全省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能力3410吨/日。对于较为偏远的城镇,可因地制宜地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小型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实现就近处理。在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中,统筹考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需求,实现“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鼓励各地通过新建焚烧发电、综合处理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减少原生垃圾填埋,延长原有卫生填埋场使用年限。

大力完善生活垃圾收运系统

根据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现状及规划,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加强城市老旧转运站升级改造和建制镇垃圾转运站建设,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积极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到2020年底,全省建设539个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收转运)设施。

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餐饮业和单位餐厨垃圾分类收集管理,推广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服务,提升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水平。探索餐厨垃圾(含厨余垃圾等湿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园林垃圾等有机垃圾一体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鼓励公共机构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施。用三年时间,全省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285吨/日,实现市级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鼓励凯里市、都匀市、兴义市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大力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贵阳市、遵义市和贵安新区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全面强化设施运营监管

各级环卫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健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考核机制,对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定期开展监督考核。各级环卫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要强化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对存在偷排漏排、故意编造篡改排污数据等违法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罚。鼓励开展第三方专业机构监管,提高监管水平。通过“生活垃圾在线计量系统”等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建设,逐步建立全省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信息化监管系统,实现动态监测,确保垃圾处理设施安全达标运营。推动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信息公开,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和排放浓度等信息,垃圾焚烧厂应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并通过企业网站、在厂区周边显著位置设置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在线监测数据;卫生填埋场应安装渗滤液在线监测装置,并按相关规范标准加强地下水水质、填埋气体和场界恶臭污染物监测,以及场界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公布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达不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垃圾处理设施,责成相关单位整改;对整改不力、不能达标运营及不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的企业,坚决予以清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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