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3日讯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8〕165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我爱我爱北区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8〕1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11日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院北2号板楼一层101、102、103、104号的北京我爱我爱北区动物医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1台兽医用X射线机,型号:E7239,生产厂家为东芝,属Ⅲ类射线装置,至今没有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上述行为违反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北京我爱我爱北区动物医院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限60日内改正,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