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通讯>>

湖南三大通信运营商涉嫌发布虚假广告遭举报

2018-05-17 23:34:20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长沙讯(记者余知都)5月17日是世界电信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湖南省工商局获悉,因消费者举报三大运营商“流量不限量”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湖南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调查。

据了解,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湖南移动、电信、联通三大通信运营商陆续推出了“省内流量不限量”“全国流量不限量”“全家流量不限量”等类似套餐服务,除了在营业网点向消费者散发纸质宣传广告外,在机场、高铁站、社区、出租车、电视、网络等场所或媒体都能看到“流量不限量”广告。“流量不限量”广告促销活动受到了“手机控”,尤其是年轻人的热捧,不少消费者增加资费改为各种“流量不限量”套餐服务。

面对运营商“流量不限量”的承诺,消费者果真可以随心所欲肆意使用吗?一些使用流量较多的消费者慢慢发现,自己的网速突然变得越来越慢,更有甚者到月底就没有流量了。一些细心的消费者在阅读当初办理“流量不限量”套餐业务受理单相关条款后才恍然大悟,原来三大运营商对外宣称的“流量不限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不限量”,而是另有“隐情”。

其中,移动公司规定,从套餐生效月起,连续12个月每月可享受省内流量不限量优惠,当月使用流量达到40GB后,上网速率将降至最高1Mbps,限速后当月不可恢复,次月自动恢复。当流量使用达到100GB后,将停止用户当月流量使用功能,次月恢复。

电信公司规定,当月累计手机上网省内流量达到40GB后,上网速率将实行达量降速,次月自动恢复。

联通公司则规定,每月前40GB提供4G网速,超过40GB后降速至1Mpbs,次月自动恢复。当月流量达到100GB后,系统将关闭上网功能,此时不可再申请开通手机上网功能,次月自动开通。

法律人士指出,根据《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第二十八条“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影响的,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规定,三大运营商推出的“流量不限量”广告涉嫌虚假广告。

据悉,湖南岳阳等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消费者举报已介入调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