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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武进不锈被限期责令改正并罚款6万元

2018-05-11 10:04:4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5月10日讯 5月10日,武进不锈发布公告称,公司因违规露天堆放危险废物,且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被常州市环保局限期责令改正,并合计罚款3万元。

公告显示,2018 年 4 月 16 日,常州市环保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武进不锈酸洗污泥 (HW17)露天堆放,并且堆放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常州市环保局鉴于武进不锈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整改的实际情况,决定减轻处罚。常州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项、第七十五条规定,决定对武进不锈酸洗污泥(HW17)露天堆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十五日内改正;对武进不锈酸洗污泥(HW17)堆放场所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万元,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十五日内改正。

武进不锈称,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已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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