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环保>>

湖南首例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判

2018-05-04 23:03:03 新华网

新华社长沙5月4日电(记者陈文广)湖南省首例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3日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判决武汉某环保公司、曹某等6名被告限期共同处置危险废物、消除危险,修复被损害生态环境(如逾期未履行,则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97.2万元作为代履行费用),同时支付已处置危险废物及修复环境产生的费用167万余元,并通过当地媒体向公众赔礼道歉。

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期间,武汉某环保公司在处置属于HW12类危险废物的油墨渣时,因实验效果不佳,无法处置。经王某等人介绍,在明知曹某不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武汉某环保公司先后五次将危险废物油墨渣(属于HW12)以及废抹布、手套(属于HW49)共11车约377吨直接转交给曹某处置。

曹某将危险废物跨省拖回后,随意堆放、倾倒在宜章县笆篱乡、迎春镇、临武县金江镇等地,仅进行了简单的填埋处置,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后果特别严重。经相关机构鉴定评估,宜章县境内危险废物造成损失共计人民币146万余元,临武县境内环境污染损失约106万余元。

经过对环境污染的事实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各被告是否应承担责任及如何承担等的审理,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