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2018年第3号,飞行检查中发现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无奶源控制制度、成品库存放的成品无明显标识、出厂放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新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积极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及查处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警示函
2018年第3号
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9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飞行检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对你公司的企业资质保持、生产环境条件及设施设备、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情况进行了飞行检查。现将飞行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存在的问题函告如下:
一、无奶源控制制度;
二、生产区域停放与生产无关的车辆;
三、厂区地面有积水;
四、车间内有积水;
五、超高温灭菌车间墙皮脱落;
六、超高温灭菌车间设备无状态标识;
七、库房无防鼠板,库房辅料区与成品区分区不明显;
八、成品库存放的成品无明显标识;
九、出厂检验报告未修订(已废止的硒项目仍在检验报告中);
十、出厂放行制度落实不到位(质检员未签字,审核员已签字)。
针对此次飞行检查发现的问题,你公司未提出异议。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人参加了此次飞行检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检查情况反馈至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你公司要积极配合属地监管部门的调查处置,针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整改及查处情况由昌吉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告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适时向社会公开。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