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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追究多起秸秆焚烧污染环境责任问题

2018-04-07 18:56:27 新华网

新华社长春4月7日电(记者段续)春耕时节,吉林省发生多起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的案例,吉林省相关地市纪委监委对此进行通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履责不力问题,督促相关人员进一步重视秸秆禁烧、保护环境工作。

2018年3月,德惠市米沙子镇太平沟村、菜园子镇新立村发生两起秸秆焚烧,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米沙子镇党委书记付景魁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镇武装部部长李清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太平沟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路则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菜园子镇党委书记冷建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镇长李运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立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姜世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10月,榆树市八号镇兴国村、红星乡石羊村、大岭镇高山村发生多起秸秆焚烧,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八号镇副镇长冯艳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兴国村党总支书记杜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红星乡党委副书记张英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羊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尚有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大岭镇副镇长李川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高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殿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17年10月,农安县开安镇林家村发生两起秸秆焚烧,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开安镇党委副书记宋洪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石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家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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