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1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0200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未按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施工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经调查,位于门头沟区1#商务办公及商业楼等2项(门头沟新城MC00-0017-6002地块(S1线区域组团02地块西北侧)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项目),施工现场存在以下问题:该工程深基坑最大开挖深度为15.36米,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基坑支护施工单位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未对该基坑周边地表沉降实施监测,对该基坑桩(坡)顶水平,沉降监测点各为61点,设计要求各为64点,深层水平位移仅监测3点,设计要求为13点,不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第4.1.3条。施工单位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北京市住建委责令北京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