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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和:19人猎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被查获

2018-03-18 11:04:18 新华网

新华社西宁3月17日电(张大川石延寿)近日,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猎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违法嫌疑人已移交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了解,2017年12月21日民和县森林公安局得到线索,称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大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图片、视频,并公开买卖。民和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随后查出网络平台信息发布人系民和县李二堡镇苏某。

专案组民警韩炜介绍,按照苏某提供的线索,专案组先后前往民和县、乐都区、互助土族自治县以及甘肃临夏等地区进行走访取证,并对违法嫌疑人实施传唤审讯。2018年2月19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3月13日该案侦办工作结束。此案涉及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苍鹰25只,查获猎捕网具2张,收缴赃款8000余元。

据悉,19名涉案人员中,3人因涉及另案被移交互助县森林公安局,2人因未到法定年龄作另案处理,对其他14名违法嫌疑人于3月13日移交民和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了解,民和县境内被列为国家和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达43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5种、二级保护动物25种,省级保护动物13种。

民和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刘职俭表示,近年来,民和县森林公安局多次破获涉猎野生保护动物案件,并先后救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0余只,涉及黑鹮、金雕、梅花鹿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白鹭、苍鹰、鸮、凤头蜂鹰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责任编辑:语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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