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8年3月7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8年第12期(总第141期)》。信息显示,标称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黑芝麻香油中酸值项目不合格。
据通告,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通告中,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产品不合格信息表 | ||||||||||||||||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称食品名称 | 标称规格型号 | 标称商标 | 标称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分类 | 食品品种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齐河县城西外环舟桥北380米路东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德州市齐河县城区西外环路东鲁西兽药厂南邻 | 黑芝麻香油 | 218mL×4/箱 | 晏婴坊 | 2018-01-02 | 酸值(KOH) | 2.5mg/g | ≤2.0mg/g |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食用植物油 | 芝麻油 | 山东/省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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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齐河县城西外环舟桥北380米路东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德州市齐河县城区西外环路东鲁西兽药厂南邻 | 黑芝麻香油 | 218mL×4/箱 | 晏子湖 | 2017-05-29 | 酸值(KOH) | 2.7mg/g | ≤2.0mg/g |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食用植物油 | 芝麻油 | 山东/省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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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齐河县城西外环舟桥北380米路东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德州市齐河县城区西外环路东鲁西兽药厂南邻 | 黑芝麻香油 | 218mL/瓶 | 晏子湖 | 2018-01-05 | 酸值(KOH) | 2.2mg/g | ≤2.0mg/g |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食用植物油 | 芝麻油 | 山东/省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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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齐河县城西外环舟桥北380米路东 | 齐河县食为天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 德州市齐河县城区西外环路东鲁西兽药厂南邻 | 黑芝麻香油 | 218mL×4/箱 | 晏子湖 | 2018-01-02 | 酸值(KOH) | 2.7mg/g | ≤2.0mg/g | 菏泽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 食用植物油 | 芝麻油 | 山东/省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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