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营口市食药监局开展节日期间食药安全督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6台次,检查集贸市场8家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7家次,抽检食品30批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份,立案2起。
1月23日,营口市食药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春节期间食品药品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全地区全面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从1月25日开始,对全地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本次督查,由市食药监局班子成员带队,组成6个督查组,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对6个县区工作开展生产企业专项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和行为规范专项检查、走私食品专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等6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从检查情况看,各食品经营单位能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状况较去年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一定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如:进口酒类无中文标识、进货清单不全;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台账记录和购物凭证不全等问题。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改正;对涉嫌存在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