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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13个重点行业57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

2018-01-14 11:56:49 海南日报

坚持“一企一证” 不得“无证排污”

我省13个重点行业57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

“没想到,我们厂的排污许可证被国家博物馆征用收藏了!”近日,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的工作人员黄乙洪和身边的朋友分享了这则好消息。

去年4月7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向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发出首张具有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这张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华能电厂排污管理的转变,也见证了我省在污染管控制度上的探索。

作为全国排污许可证制度试点改革的省份,我省从2016年就开始启动石油化工、火电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试点工作,力求突破当前固定电源环境管理面临的瓶颈和障碍,探索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一证式”管理模式,不得“无证排污”,推动企业全面达标排污和区域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

“按照有关要求,我们要完成水泥、石化、制药、制糖等13个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目前13个重点行业已有57家企业获得排污许可证。”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工作人员李振兴介绍说。

从无到有,既浓缩着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也带着环境管理转型的明显印记。

据了解,企业领证后必须依法严格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由原来的被动接受监管转变为主动自证守法,其污染物排放须严格按照副本要求执行,同时还要保存好“产污、治污、排污”的全流程数据链。此外,我省还强化了“环评审批”的重要性。按要求,对没有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备案手续的项目,要依法依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上报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批,完善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后,才能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记者 周晓梦 实习生 陈奕莹 陶宇星)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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