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7年12月29日消息,在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临邑闽园食品有限公司抽检不合格。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
2017年8月31日,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不合格产品查处事项交办单,编号为德食药监稽交办【2017】531号,临邑闽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经省抽检测,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立即对该企业下达(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的通知,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
二、调查查处情况
经临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该单位成品库内无2017年7月5日产品的板栗饼。临邑闽园食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5日共生产了100件板栗饼,共计500公斤,销售价为6元/公斤,涉案货值为3000元,不合格品召回48件。该公司对检验报告无异议,经调查分析不合格原因为:由于制作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大豆油存在问题造成的。
该单位生产的板栗饼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临邑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0元;2.罚款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