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12月20日,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国家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广饶县乐园商贸广场国清海鲜经营店销售的梭子蟹经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报告编号:FDD03J005377001C),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50元整;2.罚款5000元整。
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1、东营区东城瑞青茶庄销售的铁观音茶经日照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报告编号:(2017)RZFDF1946),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东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照《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整;2.罚款5000元整。
2、广饶佳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单位为寿光全福元生鲜冷链的中华鲟检验报告显示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标准要求、草鱼检验报告显示孔雀石绿(包括隐形孔雀石绿)项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标准要求。经调查核实,上述中华鲟、草鱼的供货商实际为广饶县乐安大街保辉水产经营店。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16.40元;2、罚款19783.60元。罚没款合计20000元整。
3、利津县新朋粮油店销售的芹菜检验报告显示,“毒死蜱”含量为0.12mg/kg,超出标准值。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4、上海如海超市陈庄连锁店销售的标注生产企业名称定州市日发蜂业有限公司的枸杞蜂蜜的检验报告显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为36.6g/100g,超出标准值。利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个子牛肉汤馆的散装生牛肉“克伦特罗”应为不得检出,检验报告(SC201729291)检测结果为9.5ug/kg。2017年9月15日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已移送东营市公安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处理。
6、东营区昌荣活羊店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东营区东营村石发财清真牛肉店”的牛肉检验报告显示,克伦特罗的含量24.1μg/kg,根据GB/T22286-2008的要求,“克伦特罗”含量的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东营区市场监管局于2017年4月6日将该案移交至东营市公安局东营分局。
7、宋存良销售的芹菜检验报告显示,“毒死蜱”的含量超过标准限量。东营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贰圆整(12.00元);3.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零壹拾贰圆整(5012.00元)。
8、东营蓝海国际大饭店有限责任公司从东营区安润水产鱼行购进的鳜鱼检验报告显示,“孔雀石绿”含量为3.00ug/kg,根据的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孔雀石绿”含量的技术要求为“不得检出”,因该单位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单位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东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