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湖南省食药监局通告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2017-11-07 14:45: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66号),涉及湖南省1批次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食品名称:木子腐乳王;商标:木子;规格型号:210克/瓶;生产日期:2016年12月6日;经营者:京东中国特产?湖南馆(入网经营者为湖南味庄商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湖南味庄商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情况

(一)经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湖南味庄商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从长沙裕丰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600瓶,销售600瓶,无库存。

(二)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湖南味庄商贸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整改,并开展立案调查。

(三)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供应商长沙裕丰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公司从标称生产企业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128件(每件20瓶),无库存,召回70瓶。

三、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情况

(一)经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不合格食品共128件(每件20瓶),全部销售给长沙裕丰商贸有限公司,无库存。

(二)常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令津市市十八子食品有限公司召回不合格食品、排查原因并整改,并开展立案调查。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