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拟出台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新方案
举报环境违法最高奖10万元/宗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翔宇 通讯员卢展欣)为进一步调动市民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精准治污落到实处,市环保局拟出台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新方案,市民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据悉,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企业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污染物治理设施、违反规定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未按规定转移处理工业废水、不正常使用水或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均可以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按对应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的20%发放奖金,每宗奖金10万元封顶。目前,新方案仍在研究修订中。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山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2015年修订版),市民举报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可获对应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的10%奖励。
举报受理地址:中山市民权路46-48号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分局一楼信访室,咨询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