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4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市虎家清真肉业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内包装车间地面破损;解冻间入口、内包装车间入口洗手消毒处84消毒液、立白清洁剂没有分隔放置;腌制间车间入口无没有防虫设施,解冻间、滚揉腌制间、内包装间电击灭蝇灯有大量蚊虫尸体。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自查发现问题未处置;查腌制投料记录,未记录亚硝酸钠、牛肉的批号;查关键控制点煮制、后杀菌记录,记录内容不能反映控制情况;腌制间、滚揉腌制间、半成品冷却间有温度要求,未提供其监测记录。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检验依据标准号错误;部分在用检验仪器超过检定有效期;现场审核当天有签发产品检测报告,但审核当天化验员休假未上班。
(四)贮存及交付使用方面:原料冷冻库冻牛肉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不合格品未在划定区域存放;销售台账未包含购货者的地址、联系方式。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现场发现有真空包装的五香牛肉不合格,不能提供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部分生产操作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1)未提供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的记录。(2)现场未提供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记录和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