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2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大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存在问题
添加剂制粉设备物料输送管道清理口下方垃圾桶内的废弃物未及时清理;复配添加剂生产车间入口处灭蝇灯蚊虫未及时清理、车间与外界相连的窗户未密闭,窗户外未安装纱窗;现场存放的半成品用周转塑料袋未进行标识,存在不同半成品使用过程中混用的风险;复配食品添加剂混料设备内有残留物料未彻底清理;部分原料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未包括《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关于召回分级的要求,未包括召回计划和召回公告的内容。
三、问题处置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