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郑州大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结果的通报(2017年 第71号)

2017-10-11 16:38:35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2017年8月22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大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注重提高企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二、存在问题

添加剂制粉设备物料输送管道清理口下方垃圾桶内的废弃物未及时清理;复配添加剂生产车间入口处灭蝇灯蚊虫未及时清理、车间与外界相连的窗户未密闭,窗户外未安装纱窗;现场存放的半成品用周转塑料袋未进行标识,存在不同半成品使用过程中混用的风险;复配食品添加剂混料设备内有残留物料未彻底清理;部分原料存放温度不符合要求;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未包括《食品召回管理办法》中关于召回分级的要求,未包括召回计划和召回公告的内容。

三、问题处置情况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17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语安)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