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6日,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GB/T 22000-2006 )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对郑州兴华副食品有限公司的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为不符合,现将该公司在生产许可条件保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该企业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有一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企业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二、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润滑油等化学品未集中存放,消毒剂无配制使用记录;无虫害控制布局图、虫害控制检查记录。
(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进货查验记录,缺少到货原辅材料的批次信息。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生产过程物料使用记录,原料油的使用记录中未记录原料油的批次信息;未提供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在用检验仪器部分超过检定有效期;未按规定对每批次生产的成品进行留样。
(五)贮存及交付使用方面:原料仓库和成品仓库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未明确标示区域。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
三、整改和查处要求
针对存在问题,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组已要求属地监管部门向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应按照相关要求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