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10日,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36期(市抽)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本次流通环节抽检共14类食品55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3批次,全部合格;蛋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3批次,全部合格;速冻食品6批次,全部合格;蜂产品9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及粮食制品2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饼干1批次,全部合格;糕点1批次,全部合格;蔬菜制品3批次,全部合格;水果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糖果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餐饮环节抽检1类食品68批次样品。其中调味品3批次,全部合格;面粉3批次,全部合格;大米3批次,全部合格;餐饮具38批次,全部合格;熟肉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鸡肉7批次,全部合格;水产及水产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畜肉2批次,全部合格。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