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健身>>

健身会馆停业拒退费 消费者起诉获赔偿

2017-10-09 15:58:07 中国消费网

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 (杨宝学 记者 刘传江)消费者花2999元办理的五年期钻石健身卡,刚练一年多健身会馆就停业了,并表示不能继续履行服务,且拒退还会员费,无奈的消费者选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该案经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审理认为,健身会馆违反合同约定,判决其退还消费者余额2000余元。

2015年11月,消费者宋某在黑龙江省安达市某健身会馆办理了会员,交纳会员卡定金200元。同年12月,消费者宋某花了2799元办理钻石会员卡一张,该卡使用年限为5年。今年3月该健身会馆停业装修,7月贴出闭店通知至今未开业,消费者经多次与健身会馆协商退费事宜,该健身会馆始终不予解决。

无奈之下,宋某将该健身会馆诉至黑龙江省安达市法院,请求判令健身会馆退还剩余的会员费2310.20元。

健身会馆在庭审中辩称,健身会馆正与出租房屋一方协商重新开业,不应直接返还会员费。

安达市法院审理认为,2015年12月消费者与健身会馆达成服务协议并交纳了5年会员费2999元,健身会馆应在双方签订的协议范围内履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在双方签订的协议服务期内,健身会馆以维修的名义停业,之后又贴出闭店通知,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至今仍不能正常营业,不能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健身会馆属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的民事责任,退还未能为消费者提供健身服务的会员费,双方的服务合同终止。

法院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健身会馆退还消费者会员费2234.90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